免费治疗|尼拉帕利治疗复发性卵巢癌临床试验 招募患者&15名额 药物名称:尼拉帕利(niraparib) 临床试验:尼拉帕利治疗携带BRCA突变或HRD阳性且铂敏感性的晚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的单臂、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目的:在目标人群中评价尼拉帕利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其他临床受益 目标入组人数:中国15人 截至时间:入组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入组需有: 1、确诊病例 2、治疗情况描述 3、患者可入组地信息 入组&排除要求: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患者为女性,年龄至少为 18岁 2 患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3 患者 gBRCA 阳性或肿瘤 HRD 阳性 4 患者组织学诊断为高级别(2级或 3级)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或以高级别(2级或 3级)浆液性/子宫内膜样 为主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5 患者既往接受过多线化疗 6 根据 RECIST(第 1.1版),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 7 患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 是 0分或 1分 8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 ;血小板≥150000/μL ; 血红蛋白≥10 g/dL ; 血 清 肌 酐 ≤1.5×正 常 值 上 限 ( ULN ) 或 根 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 ;总胆红素≤1.5×ULN或直接胆红素≤1×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ULN,除非存在肝脏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必 须≤5×ULN 9 入组时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且承诺从研究开始到研 究结束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予研究用药后 3个月内采 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的育龄期女性可入组本 研究。或者入组本研究的受试者必须经评估为无潜在 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 1) 接受外科结育手术(子宫全切除术、双侧卵巢切 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的妇女,或者 2) ≥60 周岁的女性,或者 3) ≥40 且<60 周岁、停经 12个月以上,且促卵泡激素检查结果处于研究机构绝经后参考范围 10 患者需提供原发性或复发性癌症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样本 11 患者必须能够口服药物,并且有能力依从方案接受治疗和随访 排除标准 1 患者在首次给药前 4周内或<研究药物 5个清除半衰期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周内接受过>20%骨髓的姑息性放疗 3 患者末次化疗所致的≥3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持续 4周以上 4 患者末次化疗期间出现≥3级疲乏,并持续 4周以上 5 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接受盆腔原发病灶或复发病灶放疗 6 症状未能够控制(如新发或恶化的症状或体征、或激素的需要剂量还不稳定)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注:无需影像学扫描来确认无脑转移 7 已知对尼拉帕利或与尼拉帕利具有相似化学结构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8 首次给药前 3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 的任何手术效应 9 入组前 2 年内患有除卵巢癌以外的其它侵袭性癌症 (根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10 患有严重的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 未能控制的室性心率失常、入组前 3 个月内发生过 心肌梗塞 2) 未能控制的癫痫大发作、不稳定性脊髓压迫、上腔静脉综合征或其他影响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的精神 疾患 3)免疫缺陷(除外脾切除) 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如 HBV-DNA>5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 HCV-RNA阳性) 11 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输血(血小 板或红细胞) 12 受试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13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 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试验所在地:上海/北京/成都/杭州/哈尔滨/广州(患者可就近入组) 报名方式:详询网站百配健康 |
免费治疗|尼拉帕利治疗复发性卵巢癌临床试验 招募患者&15名额 药物名称:尼拉帕利(niraparib) 临床试验:尼拉帕利治疗携带BRCA突变或HRD阳性且铂敏感性的晚期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的单臂、开放标签、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试验目的:在目标人群中评价尼拉帕利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和其他临床受益 目标入组人数:中国15人 截至时间:入组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入组需有: 1、确诊病例 2、治疗情况描述 3、患者可入组地信息 入组&排除要求: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入选标准 1 患者为女性,年龄至少为 18岁 2 患者必须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 3 患者 gBRCA 阳性或肿瘤 HRD 阳性 4 患者组织学诊断为高级别(2级或 3级)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或以高级别(2级或 3级)浆液性/子宫内膜样 为主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5 患者既往接受过多线化疗 6 根据 RECIST(第 1.1版),患者必须有可测量病灶 7 患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 是 0分或 1分 8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定义如下: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 ;血小板≥150000/μL ; 血红蛋白≥10 g/dL ; 血 清 肌 酐 ≤1.5×正 常 值 上 限 ( ULN ) 或 根 据 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分 ;总胆红素≤1.5×ULN或直接胆红素≤1×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2.5×ULN,除非存在肝脏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必 须≤5×ULN 9 入组时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且承诺从研究开始到研 究结束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予研究用药后 3个月内采 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的育龄期女性可入组本 研究。或者入组本研究的受试者必须经评估为无潜在 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 1) 接受外科结育手术(子宫全切除术、双侧卵巢切 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 的妇女,或者 2) ≥60 周岁的女性,或者 3) ≥40 且<60 周岁、停经 12个月以上,且促卵泡激素检查结果处于研究机构绝经后参考范围 10 患者需提供原发性或复发性癌症的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样本 11 患者必须能够口服药物,并且有能力依从方案接受治疗和随访 排除标准 1 患者在首次给药前 4周内或<研究药物 5个清除半衰期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3周内接受过>20%骨髓的姑息性放疗 3 患者末次化疗所致的≥3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持续 4周以上 4 患者末次化疗期间出现≥3级疲乏,并持续 4周以上 5 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1 年内接受盆腔原发病灶或复发病灶放疗 6 症状未能够控制(如新发或恶化的症状或体征、或激素的需要剂量还不稳定)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注:无需影像学扫描来确认无脑转移 7 已知对尼拉帕利或与尼拉帕利具有相似化学结构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8 首次给药前 3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 的任何手术效应 9 入组前 2 年内患有除卵巢癌以外的其它侵袭性癌症 (根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除外) 10 患有严重的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 未能控制的室性心率失常、入组前 3 个月内发生过 心肌梗塞 2) 未能控制的癫痫大发作、不稳定性脊髓压迫、上腔静脉综合征或其他影响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的精神 疾患 3)免疫缺陷(除外脾切除) 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活动性肝炎(乙型肝炎如 HBV-DNA>5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 HCV-RNA阳性) 11 患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输血(血小 板或红细胞) 12 受试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13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 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试验所在地:上海/北京/成都/杭州/哈尔滨/广州(患者可就近入组) 报名方式:详询网站百配健康 |